教书育人,师德为先。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,树立二中良好形象,促进二中又快又好的发展。根据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法律、法规及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 敬业爱岗,学习认真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;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,思想先进,业务精湛。
2.安心本职,忠于职守,认真履行职责,没有因管理不善或失职(包括上课、下班不按要求点到,上课迟到、早退、虚岗、串岗等)造成课堂无人监管而发生的安全隐患或安全责任事故。
3.模范遵守职业道德,不从事第二职业。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遵守上班时间。事假、病假等履行请假手续。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炒股、玩游戏、打牌、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4.关心学校、热爱集体,不做有损学校及教师形象的事。按时参加升旗及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,不做与集会无关的事。
5.认真完成学校各处(室)布置的任务,不扯皮、不推诿。
二、热爱学生,教学严谨
1.关心爱护学生。对后进生和特殊生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,没有因管理不善,教学方法粗鲁造成的流生,或学生身心受到伤害而引发的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。
2.不给学生过重学业负担,不布置大量重复性、机械性的抄写作业,不乱订、滥订各种复习资料。
3.熟悉教材和生情,做到备课、上课、改作、辅导、考核五认真。
4.上课规范,不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拖堂、不私自调课,不酒后上课。上课期间不接听手机、不会客。
5、既教书、又育人,发现学生不良行为,能及时、主动地教育、纠正。
三、凝心聚力,团结协作
1.心胸宽阔,为人谦逊,不搬弄是非,同事之间关系和睦,不在家长或学生面前公然争执。
2.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并在集体中发挥正面影响,有向心力、凝聚力,集体荣誉感强。
3.不计个人名利得失,全局观念强,团结协作精神好。
四、为人师表,廉洁从教
1.行为举止文明,教态自然亲切,衣着整洁得体,不化浓妆。行为规范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不乱扔垃圾,随地吐痰,不在教室及会场等公共场合抽烟。
2.严于律己、作风正派,不参加黄、赌、毒及迷信活动,遵守计划生育政策,无违法违纪问题。
3.情趣健康,自觉抵制享乐主义、拜金主义思潮的侵蚀,不向学生及学生家长索要和变相索要钱物。
4.严格执行上级规定,不违规带生、办班,不搞有偿家教、不擅自到校外兼课。
5.诚实守信、言行一致、表里如一,不在工作中弄虚作假。
椒江二中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|